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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「三世有」相關的論義

      持雙 2018年2月25日 俱舍論
      〖與「三世有」相關的論義1〗 〖與「三世有」相關的論義2〗


  三世有是一個老難題,這裏略說三世有的原因,之後略釋疑難,並羅列一些與此相關的有部論義。

為何說「三世有」

  一般都認為有部的三世有是一種很奇怪的主張:一個事物只在它現起或者存在的當下是實有的,沒有生起之前或者謝滅之後如何說為實有?
  有部作為部派佛教的主要宗派之一,在緣起的建立方面對唯識中觀有很深的影響。雖封存宗義於迦濕彌羅,外國論師心向往之,故所立宗必有由致。簡而言之,如俱舍頌云:「三世有由說,二有境果故。」說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法都是實有,法體是恒存的,唯有作用的起滅。頌中列出四個原因:

  一、由經說有三世五蘊故。如雜阿含經云:「若無過去色者,多聞聖弟子無不顧過去色(不應多聞聖弟子眾勤修厭捨);……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如是說。」乃至未來色亦如是說。
  二、契經說:識二緣生,謂根與境。如雜阿含云:「有二因緣生識。何等為二?謂眼色、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法。」此中意識所依意根是過去法無間滅意,所緣法境通於三世。過未若無,意識即缺二緣,不得生起。
  三、識生起時必有所緣境,若無所緣,識即不生。境通三世,故知三世有。
  四、又過去業.有當果故。乃至百千劫,所作業不亡。過去業能感後世異熟果,故知過去是有。

  前二是教證,後二是理證。總的來說,即許三世法皆可為所緣緣,許過去位諸法仍有令其果法現行之與果用;由有此等作用故,說為三世實有,即許有為法行於三世時都有作用。道理上並沒有什麼奇特之處,相比於薰種感果(展轉安立受薰之處),這種說法更為簡單。
  有為法如何分別三世呢?有為法在三世都可以有其功用,但是在現在位的有為法,它的主要功用是取果用。總的來說,取果用正作用位,是現在位。以此為分界,未作用位是未來位,作用已滅是過去位。一個有為法是這樣經歷三世的:從未來位到現在位,再從現在位到過去位。

「三世有」的疑難

  說一切有宗執三世實有,「許體恒有.說性非常」,有部如何建立這樣的三世?
  依有部來說,任何一個法,都因為與其他法的聯繫而表現出自己的體性。一切有為法彼此之間都有功能,因為互相功能作用的不同而出現了因果的序列,進一步依(取自類果的)引果作用施設三世的差別。
  三世中的有為法對其他法都有自己的功能,這就是「三世有」的具體表現。
  所謂的常與無常,只是判斷其是否有剎那滅的引果作用。所以法體因其功能作用恒存於三世(三世本身也是依着功能施設的),即此三世差別體現出(或者說「施設」)其無常性。諸行功能遍有於三世,三世有即法體恒存,即諸行無常。故許有為體無轉變,唯是剎那生滅法。
  當然,用體用一異的方式作勝義觀察,法體是不可得的。這樣的觀察方式,可以去除一切的世俗相。

  所以,有為法因取果用(引果用)而差別三世;又因三世皆有功能,故說三世有。這一論義,在極無體性之應成派,是可以極成的。一個有為法在三世的不同功能,正是此有為法特性的表顯,離此別無法體。然而,實事師主張的是有作用必有法體自相,這樣就致使勝義觀察中體用的不協調,如體恒有而用生滅,等等。如果不作這種勝義的觀察,唯就世俗建立來說,有部三世有對業果的解說是很簡潔的,也與世間共許一致;正如應成所說,業滅猶能感果,即過去法能感後世果,不必另外立種子相續感果(應成的三世有與有部略有不同)。

「三世有」引出的眾多論義

  如前所說,一個有為法行於三世時會有不同的功能,這就是此有為法自身的特性,離此功能特性別無法體。特別地,眾多功能中,以取果用作為三世之分界點。這是有部論義之基,但是這一基石為經部唯識所不容,由此引出諸多不同的論義。

  比如有部與唯識對有漏的定義不同,即與許不許「三世有」有關。有部說「漏隨增」名有漏,隨增有二,相應所緣。所緣隨增遍通三世,不可局於現在,否則有漏義不成。依唯識,現在善心之境即無有隨眠隨增,此境唯是善心親所緣故。故唯識依六義五義成立有漏。雖然,於斷惑時仍以離相應所緣二縛為方便,如了義燈所說,總據親疏二種所緣。(對法論據親相分及疎所緣說,亦成所緣,同六十六斷緣縛說。緣縛斷者,一切有漏不染污法。)

  依經部唯識二宗,感果要待相續,即因果需剎那剎那相續,不能間斷;若有間斷即不能感果,過去非實,不感隔念之果故。(其實這樣的道理不平等,既許無間滅過去法感果,何妨隔念感果?)各類有為法都應該觀待自己的同類相續感果,所以有了同一質類相續(或質流)中的「親因緣」或者「近取因」等說法。各類有為法在不同的時節,其現行的相續會有間斷,因此不得不安立種子相續,以此作為現行因果相續間斷時的過度。由此展轉尋覓種子的寄存處(六根、意識、阿賴耶等),並建立現種相依的各種關係。

  有部不待同類質流相續感果(同類因是一個很廣的概念,未必是同一質流),所以不立「近取因」這一類親因緣,也不立種子,受薰持種的模式自然也不用去建立。即過去業本身能感當果,不需異熟等流二種習氣相續,這與甲操杰中观四百論釋所說相似:「譬如有間草房,房上站有灰白色的鴿子,屋中置有乳器,盛滿乳汁,雖然器中映有鴿子的足印,但鴿子足並沒有在乳器中。如是諸法緣生無自性,而一切因果作用宛然存在。」再如入中論破種子相續感果及阿賴耶,並許三世是有為,說業滅猶感果。雖然如此,有部和中觀也會說到種子的名言。如有部說依識種子生起當有(取果即名種子),中觀說貪瞋等種。也會說到習氣,如不染無知,如二取顯現。

  經部唯識成立種子,即以思種及思上的功能為無表業,依此思種相續之力感果。有部不待續流積聚,故即以剎那剎那無表業當體感後世果;無表之體,依色起故,立為色性,是應成派共許。

  又唯識宗說斷煩惱須斷種子相續,斷已不得更起,故異生不能斷煩惱。而有部許異生能伏煩惱,且能斷煩惱,如前日所說。因為有部斷煩惱是斷煩惱得之相續,此得容有再起,隨「隨應境現」,乃至四果亦退離染。唯識雖說斷煩惱要真無漏道為正對治等,但尋其根底,許不許種子相續感果、許不許「三世有」,與此多少有關聯處。

  其他對擇滅、非擇滅、能繫所繫、得非得等等的建立和解釋,有部與經部唯識都因許不許「三世有」而有差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