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雙 2018年2月21日 俱舍論
學習俱舍論時,很多人會有這樣的誤解:淨色根是天眼之境。這裏搜集一些有部和唯識的說法,供學習者對比參考。
關於五根,如成唯識述記:「然今此義,諸說不同,大眾部等說:五種色根,肉團為體(不許淨色根)……」此段文字對諸宗說法略有介紹,可尋之。此中先說有部:
下面列舉俱舍頌諸文,分析有部六根六境的對應關係。
「天眼耳謂根,即定地淨色...取障細遠等。」
如長行釋,天眼耳以淨色根為體,所取境為色聲。此中天眼之「色境」與「聲」相對,知為「色處」。
「天眼耳他心...解脫道慧攝。」
此中說,天眼智證通以眼識相應慧為體,其所取境應與俱行眼識相同。
就總的眼根眼識色處來說:
「一有見謂色。」
唯一色處名為有見,故知唯此是眼根境。
「五外二所識。」
五外境是二識所識,餘十三界是一識所識。
「法同分餘二。」
此頌明十八界(六境、六根、六識)各自的功能,為自識境、發自識、了自境,境識相對各成不共之義,無有錯亂。
「彼及不共因。」
此頌舉色識聲識之名為難,顯色聲為眼耳不共之境。
「眼不下於身。」
此頌明眼耳等境時,唯說色聲。
「了自境增上,總立於六根。」
所謂自境,即色聲等。唯意識通緣一切法。
「(唯)一處名色。」
正理論及顯宗論云:三眼境故。(正理正義。)[婆沙:是三眼境。]
雜心論:於彼入中,三眼境界者.名為色入,肉眼天眼聖惠眼。
俱舍論云:有餘師說:色處中有二十種色,最麁顯故;肉天聖慧三眼境故,獨立色名。
【光記】:色得通名,一、體多麁顯,二、三眼境故,故立通名。餘處不爾。雖十色處.皆慧眼境,眼等九處非肉天境,又非麁顯,不立。法眼及佛眼者,慧眼名法,即此四眼.至佛身中總名佛眼。
正理論云:
眼識生時,必藉「眼、色」為所依緣,「餘法」不定。謂夜行類識.不藉「明」生,水行類識不待「空」發,人於瑠璃頗胝迦等障色亦爾,天眼發識.不假「空、明」。
婆沙論云:
「有色非境故不見,…如除色處餘積集色。」[s87]謂
「(譬喻者說)六識唯緣外境,不緣內根亦不緣識。」
「前五識各別所緣,唯緣外境不緣根識。意識所緣,與五識境有同有異,亦緣內根、亦緣諸識。」
總之,眼根唯是意識境。若說色根是眼所見者,唯依「十事俱生」之微聚見其色處,如頌「欲微聚無聲」中說。唯識及經部相對應的說法,在光寶二師此頌有釋[瑜伽卷3卷54],不敘。可自檢。
南傳“以天耳界聞聲,以天眼見色”,“天眼智以色為所緣”。亦許眼根與色香等俱生,所以,有部南傳同樣說到了五根的形量,但不能因此便說:五根有形量、有色香等,故是五識所識。
中有身(大眾部及南傳不許,而有部唯識許有)唯同類眼和淨天眼能見,這也是說能見根身色聚中的顯形色。
又說淨色根如珠寶光者,諸師釋云:「此但喻其清淨微妙,非說眼見。」當然,天眼根容有俱起的光明,但這是顯色,如云:「天眼(俱有)光明唯自性有。」
《瑜伽》卷六十五云:「云何天耳智?云何天耳智作證?謂若修果,耳所攝清淨色,是名天耳。與依耳識相應智,名天耳智。此智作證,如前應知。」智以慧心所為體,約五識與慧相應與否,故有二釋:
有說未自在位五識不與別境相應者,說:「天眼耳通.是意識相應慧,瑜伽論依眼耳俱時意識相應智,說為通性。」既言淨色根俱時意識,知是五俱意識。但以五識不與慧相應,故立意地慧為通果體[此與正理少分相似.然正理論唯一剎那無記意識,後仍起眼識],非無眼耳識俱起。
有說:即彼二識為所依,智為能依,故[五識]有慧[相應]也。後說是成唯識正義,依瑜伽文,即眼耳識相應慧為二通。
二說皆許天眼耳分別以色聲二處為所取境。《瑜伽》云:「若諸天眼,唯照有見……以彼天眼,唯取聚色中表上下,前後兩邊,若明若闇。」
天眼有修得、生得、業所成。
現觀說五眼之天眼與六通之天眼通二者有差別,前者是異熟業所成,後者是修得淨天眼。此中,雖說以意識為體,二者所緣境皆不出色處。
此中有難:死生智是天眼通,「天眼緣色,天耳緣聲,何緣說死生智知有情類由現身中成身語意諸惡行等?」答:非天眼通能知此事,有別勝智是通眷屬,依聖身起,能如是知。是天眼通力所引故,與通合立死生智名。」
這些問難也不至於會說到天眼緣淨色根之事。
業疏云:「如律明業,天眼所見善色惡色,善趣惡趣,隨所造行,如實知之。以斯文證,正明業體是色法也。」資持記云:「指為細色,獨出今疏。」又云:「如土臺者,謂無作業相,天眼所見…至金剛輪。」是獨出之說,且置之。
天眼或眼識,在自在位、未自在位及佛地的不同:
成唯識述記:大乘稍別:「眼識」,依肉眼,具九緣生……若「天眼」,唯除明、空。……
然前五識,依五色根未自在說,《薩遮尼乾子經》是此論證。正法念處經(瞿陀尼人、蛇虺之類,眼中聞聲)違此,應會。蛇眼聞聲,是正量部,非大乘義。大乘不然,故不違也。若得自在,根互用故。
何名「自在」?如《佛地論》轉五識時,總有二解:或從初地,即名自在,無漏五識現在前故;或成佛時,成所作識彼方起故。
然有別義:入地菩薩無漏五識,雖不現前,得後得智引生五識,於淨土等中現神通事,何妨五識一一通緣一切異境界?不思議力所引生故。
或有別義:七地以前由有煩惱現行不絕,未殊勝故,不名「自在」。入八地以去,煩惱不行,純無漏起,引生五識可得互緣,方名「自在」。
此中,二乘異生所得天眼唯能緣色處,是定論。菩薩自在位五根互用時,唯通緣五境,不緣五根等。枢要有说互用时亦唯各缘自境,如云:「一一根處,遍有諸根,各自起用,非以一根得一切境。」佛有異說,如下。
五根是不是現量境?
俱舍:「應現量得.如六境意,或比量得.如五色根。」
成唯識:「然眼等根,非現量得,以能發識,比知是有。」述記:「此非他心及凡六識現量所得,唯除如來。」
唯有佛地能現量緣五根。
而佛之眼識,有說唯緣五境,有說通緣一切,如成唯識論云:
成所作智相應心品,有義:但緣五種現境。《莊嚴論》說:如來五根,一一皆於五境轉故(如是五根轉,變化得增上,諸義遍所作)。
有義:此品亦能遍緣三世諸法(或說亦緣真如,有說不得),不違正理。《佛地經》說:成所作智,起作三業諸變化事,決擇有情心行差別,領受去、來、現在等義,若不遍緣,無此能故;然此心品,隨意樂力,或緣一法、或二、或多;且說五根於五境轉,不言唯爾,故不相違。……。此四心品,雖皆遍能緣一切法(唯除見分非相所緣),而用有異。
總之,因位一切根識不緣五根,其意識亦不能現量緣五根,唯可比知。